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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字号 文章来源: 2019-01-04 15: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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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市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的领导下,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在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精度”上均有突破,将“金融活水”引向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这片“实体良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架构更加健全。目前各金融机构基本都因地制宜设立了民营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并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向基层和县域延伸服务半径。

二是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机构已开发出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股权、仓单、存货、政府订单等创新型抵质押产品,以及银税合作、银商合作、银信合作等信用贷款产品。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推动支小再贷款“先贷后借”发放新模式,并将小微企业贷款纳入再贷款、常备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有效发挥定向调控、精准滴灌的作用。

三是减费让利措施更加有力。各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主动免收抵押评估费和登记费、公证费、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等,部分银行还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给予专项优惠,让利幅度达到25-50个基点。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并指导金融机构将优惠政策传导至民营、小微企业。

四是配套制度更加完善。各金融机构明确民营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不良容忍方面的配套细则,通过优化绩效考核、配置专项激励费用等方式,为一线业务人员松绑解困,提升放贷的积极性。

在各金融机构的积极努力下,太原市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情况明显改善。2018年前11个月,各金融机构累计向太原市民营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16.2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269%,惠及6881家民营和小微企业,其中首次获贷金额25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5.945%,惠及2993家企业,民营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4.952%,基本实现了民营和小微企业领域“扩投放、增户数、降成本、控风险”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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