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现开展山西省内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办理和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工作。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由总行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并应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备案。
请拟从事征信业务的企业前来办理相关业务,已经从事征信业务的企业须在30日内前来办理业务。
联系人:穆志勇
联系电话:0351-4922990 传真:0351-492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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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35号1509室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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