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银函〔2025〕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省政协 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建设类第01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振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制度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信贷政策引领。牵头11个厅局制定《山西省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晋银发〔2024〕29号),指导金融机构制定民营经济年度服务目标,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产品服务,重点围绕普惠小微发展、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色创新,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2024年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74%,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5.02个百分点。 (二)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认真落实降准政策,为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支持。2024年,人民银行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合计1个百分点,累计释放中长期流动性资金超2万亿元,有效增加了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撬动作用,综合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2024年末,全省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594.21亿元,年度累计放款684.39亿元;再贴现余额112.62亿元(民营企业票据占比85.27%),年度累计放款399.92亿元。 (三)加强政策普及宣传。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银发〔2024〕66号),指导全省金融机构深入走访、实地调研,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围绕个体工商户融资急难愁盼问题,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针对性制定融资方案,提升个体工商户对金融政策的知晓度,对融资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配合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做好《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政策解读,会同省财政厅召开财政金融联动政策宣介会,推动提高政策知晓度。 (四)建立银政直连机制。指导金融机构与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民营经济领域的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如,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与省工商联共同发布《山西省工商联—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服务民营企业行动计划》;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与山西省科协签署金融服务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推进股份制改造企业专项贷款;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与省科技厅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深化全面合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等建议,我分行将积极采纳落实,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与人民银行总行的沟通对接,申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限额,争取更多再贷款政策资源。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应用方式,通过设立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和开办专项再贴现业务等方式,积极支持民营特色产业及重点领域的发展,提高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实施效果。 (二)畅通利率政策传导,缓解民营企业融资贵难题。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增强金融机构资产端和负债端利率调整的联动性,提升政策利率传导效果,引导金融机构在保持合理利差的基础上进一步让利实体经济。同时,扎实开展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在全面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切实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强化工作督导,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落实好《山西省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金融机构做好政策传导,定期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采取督办、约谈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提升民营企业政策知晓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推介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最新金融政策的普及和宣传,让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 如您对以上答复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