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银函〔2025〕22号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9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扶持矿产资源枯竭企业转型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分行转型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框架。积极落实国家及山西省关于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联合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山西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晋银发〔2024〕53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原则,有效满足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融资需求。牵头制定《山西省焦化、有色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试行)》(晋银发〔2024〕40号文印发),探索试用煤电、钢铁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同时,配套发布《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型贷款实施指引(试行)》和《山西省转型贷款企业方案编制手册(试行)》两项团体标准,为金融机构和企业融资对接提供明确指引。指导人民银行晋中市分行制定2024年转型金融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出台专项计划,加大对能源产业低碳转型发展领域的信贷投放。2024年末,晋中市采矿业贷款余额43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7亿元,其中采矿业绿色贷款余额13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4亿元。 (二)夯实转型金融基础,深化政银企对接。强化转型金融工作专班成员的沟通协商,统筹推进省级企业碳账户、转型金融项目库和信息平台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制定转型金融配套财政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强化信贷支持。加强统筹部署,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开展2024年度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导人民银行晋中市分行协调发展改革、工信、能源等部门筛选推介优质企业和项目名单,先后将52个高碳企业纳入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名录库,2024年共组织召开对接活动7次,累计发放贷款21.3亿元。 (三)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有力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绿票通”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碳减排技术、煤炭清洁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2024年,晋中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碳减排领域贷款7.03亿元,支持企业(项目)10个;按照“额度优先、程序优先”原则办理“绿票通”再贴现业务2.22亿元,惠及39家企业。 (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转型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立足山西以煤为主的产业结构,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先后落地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能源保供”债权融资计划、公正转型贷款、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等金融产品,创新发放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质押贷款,加大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大矿产资源枯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等建议,我分行将积极研究采纳,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公正转型研究和顶层设计。矿产资源枯竭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员工转岗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融资困难,这些都属于金融对公正转型领域的支持范畴。近年来,我分行高度重视高碳行业的公正转型问题,并于2024年将公正转型要素纳入我省焦化、有色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目前正在开展金融支持煤炭主产区公正转型系列研究。下一步,我分行将继续加强金融支持公正转型的理论及政策研究,积极向人民银行总行和地方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政策倾斜。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矿产资源枯竭企业的有序退出和转型发展。 (二)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绿票通”再贴现以及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将更多优惠信贷资金配置到矿产资源枯竭企业的低碳转型发展领域,合理满足企业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能技术改造、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三)强化金融与财政政策协同。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厘清财政与金融政策对煤炭行业公正转型的支持边界,探索完善煤炭行业公正转型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发挥好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合力。 (四)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矿产资源枯竭型企业经营特点,加大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通过发放公正转型贷款、探索在现有转型金融产品中纳入公正转型要素等措施,针对性支持矿产资源枯竭型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就业培训等活动。继续推广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产品,积极发展债权类、股权类融资工具、保险和担保等风险缓释工具,有效拓宽矿产资源枯竭企业转型发展的融资渠道。 如您对以上答复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