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库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并银发〔2013〕91号文印发)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xrhgk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35号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邮编:0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351-492271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附件:1.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1: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山西省国库监督管理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