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办理事项 |
事项内容 |
办理依据 |
办理要求及需提交的资料 |
承办部 门 |
咨询电话 |
适用机构类型 |
| 运营管理类项目 |
| 1 |
金融统计 |
金融统计业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18号印发) |
1.报备会计科目与统计项目归并关系表; 2.报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表样; 3.报备接入金融城域网、拟开展资管业务等情况的说明; 4.报备统计职能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调查统计处/新设机构属地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 |
0351-4922598 |
保险业法人机构 |
| 2 |
金融科技 |
申请金融机构编码 |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银发 〔2016〕66号印发) |
新设法人机构 1.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新增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前十大出资人出资情况表》。 新增境内分支机构 1.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增境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申请书》(加盖本级及上级机构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科技处/新设机构属地人民银行科技部门 |
0351-4922475 |
保险业机构 |
| 3 |
反洗钱 |
反洗钱组织机构与内控制度报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
1.金融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新设机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履历; 2.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设立的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负责反洗钱的内设机构、反洗钱人员配置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 3.反洗钱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反洗钱内部审计与检查、协助反洗钱调查等的内部程序、反洗钱保密措施、反洗钱宣传培训等)。 |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反洗钱处/新设机构属地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 |
0351-4969210 |
保险业法人机构及本辖区同级别保险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
|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主体资格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 |
总部机构登录二代系统报告机构管理系统注册界面进行注册并根据报告机构管理系统提供的网址登录数字证书申请网站进行数字证书申请,同时报备总部所在地人民银行;在收到数字证书后,进入报告机构管理系统进行试报送直至报送正确切换至正式报送系统。报告机构管理系统(原试报送系统)网址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反洗钱监测分析二代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213号)。 |
0351-4969164 |
保险业法人机构 |
| 接入反洗钱监督管理电子化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
1.填写并提交《反洗钱监督管理电子化平台义务机构用户操作申请表》(固定格式); 2.提交《金融城域接入网络资源告知函》(选择业务网交互平台接入时)。 |
0351-4969210 |
保险业法人机构及本辖区同级别保险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
| 接入受益所有人信息查询管理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
填写并提交《受益所有人信息查询管理系统接入申请表》 |
0351-4969122 |
保险业法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