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机构领导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
山西省分行
>
金融知识
>
反洗钱知识
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等身份信息时,金融机构是否还需要重新识别客户?
字号
大
中
小
文章来源:
2018-12-25 15:36: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是的。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客户应向金融机构出示相关信息。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35号 邮政编码:030001 电话:0351-4922443 传真:0351-4922700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